昨天,海淀法院門口又被手持“長槍短炮”的記者圍堵,他們的目標正是備受關(guān)注的李某某案的涉案人員,李某某的母親夢鴿現(xiàn)身法院,參加第二次庭前會議。
“這次會議的主要目的在于進一步理順證據(jù)。”據(jù)被害人楊女士律師田參軍介紹,此次庭前會議和上一次在程序上是一樣的,只是細節(jié)上有些出入,特別是針對卷宗中一段爭議錄像進行意見交流。“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這可能是最后一次庭前會議。”
田參軍表示對案件結(jié)果充滿信心,“追究5名被告人刑事責任沒問題!”田參軍還提出會要求法院“從重處罰”。對于近日夢鴿前往公安部信訪辦提交資料一事,田參軍認為:“信訪行為對司法部門審理案件沒有任何影響。”他還表示,如果對方的行為涉嫌侵犯楊女士的個人隱私,己方會保留起訴的權(quán)利。田參軍還透露,涉案酒吧也正在聘請專業(yè)法律顧問,擬就“名譽侵權(quán)、涉嫌誹謗或者誣告陷害”進行維權(quán)。
李某某的律師陳樞則表示:“律師的辯護不能完全看輿論傾向,律師必須堅持自己的獨立意見,這樣律師才有作用。但從歷史上看,很多冤假錯案律師在一開始時都做無罪辯護,當時看都是很荒唐甚至錯誤的,但有時候真理還在少數(shù)人手中。所以,保護尊重這種不同意見是有必要的。”言下之意,陳樞堅持為李某某進行“無罪辯護”。
案件另一被告人的律師李在珂則認為,該案還有召開第三次庭前會議的可能,其在微博中透露:海淀法院第二次庭前會議剛開完,主要是控、辯雙方交換證據(jù)并就新提交的證據(jù)做說明,我方還申請人民法院調(diào)取新的證據(jù),鑒于本案特別重大復雜,估算近期正式開庭的可能性不大,不排除開第三次庭前會議!
昨天晚些時候,海淀法院就李某某案第二次庭前會議發(fā)布了一個聲明:8月20日上午,我院就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強奸一案召開第二次庭前會議。公訴人、被害人的代理人、被告人的辯護人和部分法定代理人參加了會議。在第一次庭前會議的基礎(chǔ)上,我院于今日進一步聽取了訴訟各方意見,并就各方提交的新證據(jù)組織了證據(jù)交換。此前,根據(jù)辯護方在第一次庭前會議中提出的申請,我院已組織訴訟各方觀看了公訴機關(guān)擬作為證據(jù)出示的訊問視頻資料。(記者 高健)
原標題:李某某案再開庭前會議 雙方交換證據(jù)編輯:李沛然 來源: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