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看來,當上公務員就等于端上“鐵飯碗”,這種局面有望被打破。北京近日出臺政策,首次明確建立健全公務員平時考核制度,考核從“德能勤績廉”五方面評分,考核結果與晉升和待遇掛鉤,年度考核連續兩年不稱職的將予辭退。
此次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北京市公務員考核工作的意見》提出公務員年度考核基本稱職、不稱職等次標準。出現因個人原因未完成本職位年度工作任務量,直接造成本部門績效管理任務不能完成的;工作中經常推諉扯皮,服務態度惡劣,違反工作程序或行政不作為等,被投訴兩次以上的等八種情形之一且經查屬實的,年度考核一般確定為不稱職。對于年度考核被定為基本稱職的,予以行政告誡;對于年度考核被定為不稱職的,予以降職;對于年度考核連續兩年不稱職的,予以辭退。 (王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