菠蘿(圖片取自網絡)
中國臺灣網5月6日訊 據臺灣東森新聞云報道,臺灣嘉義縣一名曾姓男子因天氣炎熱想解渴,6日下午在騎車經過民雄鄉三興村一處菠蘿園時,涉嫌竊取2顆鳳梨,卻沒想到遭果農發現報警處理。事后曾男雖然與果農和解,并賠償3000元(新臺幣,下同),但仍然以竊盜罪被警方移送法辦。
警方指出,6日下午1時左右,曾男騎車經過三興村的菠蘿園,發現沒有人,涉嫌偷取2顆菠蘿,沒想到被果農當場發現報警;警方到場后,從曾男手中的塑料袋找出2顆菠蘿。
曾男供稱,因為天氣炎熱,嘴巴很渴,以為菠蘿園無人管理,所以才隨手摘取。最后曾男以賠償臺幣3000元,與果農和解,但因為竊盜罪屬于公訴罪,警方訊后,還是將他移送法辦。其實,這2顆鳳梨價值約200元,曾男為此需賠償15倍的價錢,并且還被移送法辦,為了一時方便,相當不值得。(中國臺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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