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蘭嶼的核廢料儲存桶已經被腐蝕
“臺灣當局曾與大陸簽署密約,準備將蘭嶼的核廢料運往大陸”,29日,有國民黨“立委”對外披露此事,并稱臺灣因多重利益角力遲遲未履約,今年大陸再度表明愿意處理核廢料。此番爆料讓臺灣處理核廢料一事再度引發關注。
據臺灣《中國時報》30日報道,國民黨“立委”蔡正元29日在“立法院”質詢時稱,蕭萬長擔任“行政院長”時期曾與對岸簽訂密約,準備將蘭嶼核廢料遷往大陸,但多種利益角力導致臺灣遲遲不履約,比如說臺電持續選址,有人可以從中賺取評估費,而核廢料場址施工承包若移到中國大陸,“這塊肥肉就飛了”。蔡正元透露,今年大陸再度向臺方表明愿意處理核廢料,預計把核廢料移至甘肅省的儲存場永久存放,“這么做對臺灣沒有不好”。
臺“經濟部長”張家祝回應稱,臺電公司確實曾與大陸簽署備忘錄,但2000年政黨輪替后,兩岸關系緊張,此案沒有繼續,近來臺電與“經濟部”在島內選址遭遇很大困難,境外、境內都是努力的方向,“我方與中國大陸所簽的合約還是有效的”。“行政院長”江宜樺也稱,他看過這份公文,但沒有看過合約內容,當局在談核廢料處理時,境外、境內的儲存場都有考慮,但必須考慮的相關因素很多,包括美國的意向、大陸是否維持原先的想法等,“不排除任何可能”。
核廢料處理一直是島內一大難題。上世紀80年代,臺灣相繼建成3座核電站,每座核電站年產4.5萬桶固體核廢料。早在1979年,臺當局就開始在距本島約70公里的蘭嶼興建核廢料儲存設施,該島面積僅45平方公里,居民都是達悟人。為了順利轉移核廢料,臺“原子能委員會”對蘭嶼部落長老隱瞞真相,說要建造“罐頭廠及軍港”,推動當地經濟發展。直到1982年5月首批288桶廢料運到蘭嶼后,當地居民才發覺上當。隨著時間推移,不少廢料桶開始腐蝕,導致核物質外泄,當地婦女屢屢生下弱智兒和畸形兒。憤怒的蘭嶼居民開始采取激烈抗爭方式,且得到民進黨支持,國民黨被迫承諾2002年前將核廢料全部運回本島。但有關部門選出的5處儲存地點均遭當地人強烈抵制。
臺灣轉而向海外尋找合適的埋藏地,先后與俄羅斯、馬紹爾群島接觸未果。1996年9月,事情出現轉機,朝鮮主動向臺灣提出可幫助后者處理核廢料,次年臺電公司公布雙方合作將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臺灣1999年向朝鮮運送6萬桶核廢料,支付7500萬美元處理費;第二階段再向朝鮮運送14萬桶。臺當局與朝鮮合作除了處理核廢料外,還企圖通過與朝接近,給中韓關系打進一顆“釘子”。臺朝核處理協議一經公開,立即遭到韓國的強烈反對。在美國的干預下,臺當局不得不將核廢料運輸計劃“高高掛起”。
此后,島內屢次傳出與大陸合作處理核廢料的消息。2002年,財團法人臺灣技術服務社透露,該機構正與大陸有關部門商談簽訂“污染性物質提取或處理協議書”,由大陸代為處理包括蘭嶼核廢料在內的所有臺灣核能電廠所產生核廢料及臺灣境內汞污泥。臺灣技術服務社總經理吳穎虎稱,如果該計劃得到臺灣相關部門的同意,將先用船將廢料運至上海,再從上海用火車運往廣東的儲存場,估計只需4條船就可在45天內將蘭嶼9.7萬桶的核廢料運完。2011年3月,臺灣媒體報道稱,臺電董事長陳桂明赴大陸,商議要把臺灣的一些核廢料放在甘肅。時任“行政院長”吳敦義則回應稱,始終沒和大陸正式談這種事,“把核廢料放在面積遼闊,且有許多核廢料要處理的國家,這是很合理的”。至于中國大陸是否為選項之一,吳敦義表示,如果合乎面積遼闊且本身也有核廢料要處理這個標準,就是臺灣尋找的適當對象,不會排除大陸。今年4月,東森新聞又報道稱,中國核工集團在甘肅省的核廢料儲存場已經向臺電表達愿意接納核一、核二廠的所有核廢料。
有島內分析稱,雖然島內輿論看好與大陸合作處理核廢料的可能,但這牽扯到敏感的政治問題,而且涉及兩岸的法規以及技術比對等,要合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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