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少女出游遭多人性侵 擔心學長觸法稱“自愿的”
據臺灣東森電視臺網站報道,臺灣基隆一名13歲初二女生暗戀呂姓同校學長多時,她趁暑假結束前跑到學長家偷嘗禁果,未料呂生完事后,竟丟下一句“我朋友也要”,隨即指示房外的友人性侵少女。被害少女擔心學長觸法,到案還一味袒護堅稱“我是自愿的”,但檢方調查發現呂姓少年和友人預謀犯案多時,將2人均依7年以上的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
檢警查出,15歲呂姓少年早知同校學妹“小可”愛慕他,遂與17歲潘姓友人設局邀她入甕。去年8月某日,呂邀小可到海邊玩,當天早上,小可和另一名女同學到呂家集合,呂帶小可參觀他的房間,兩人就在床上發生了性關系。
兩人完事后,小可沉浸在和心上人親密接觸的喜悅,沒想到學長卻喝令她不要穿衣服,“你等一下,我朋友也要”。
可紙總是包不住火,開學后沒多久,這事就在校園內傳開,鬧得學生、老師、家長人人皆知,校方最后選擇報警處理。但警方做筆錄時,小可仍不斷袒護學長,強調他們是“兩情相悅”。
由于小可未滿14歲,呂生也未滿16歲,檢方本來打算引用“兩小無猜條款”放呂一馬,不過承辦人員深入調查發現,呂和潘早已計劃犯罪多時,討論如何輪流分享小可,依此認定呂是輪奸的共同正犯,將他和好兄弟一齊起訴,若確定有罪,最少也要判7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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