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屏東縣29歲李姓男子三年前開始在網絡貼自拍照“賣時間”,專幫高雄、屏東地區的大專生當“槍手”上選修課,一學期開價1.5萬元(新臺幣,下同);他表示,每學期有二至三人找他“代打”。
李姓男子受訪表示,他大學體育系畢業已七年,平時是球類教練,大學時曾收300元幫同學代上課,啟發他畢業后可藉此“做生意”賺錢的靈感。
他說,代客上課三年來從未被老師識破,因為他堅持不中途接案,必須從第一堂課上起,“讓老師根本不知道學生另有其人。”
他表示,曾為四五所大專院校學生代上課,課程從微積分、經濟學、會計到體育課都有。念體育系的他對這些商科專業課程根本是“鴨子聽雷”,但他說:“聽不懂的課,我就把黑板寫的一字不漏抄下來,客戶(大專生)再自己念。”
小李在網頁寫明:“代上選修課不限男女……只要我少上一堂課,或被發現,1.5萬元馬上退還。”代女學生上課不怕被抓包嗎?他說,有女生名字很男性化,男生名字又像女生,老師也難分辨。
李姓男子住臺灣屏東縣,他依課堂數、距離遠近開價。近的開價一學期1.5萬元;到高雄的大學上課距離較遠,收費2萬元。但不愿透露每月代上課收入。
經營代上課業務三年,他還發展出買賣契約,他說,他和客戶要帶私章和雙證件復印件簽約,可讓兩人都放心。
高雄某大學學生Andy說,找槍手“代課”、“代考”已是校園公開的秘密。新竹“跑腿幫”創辦人李政達說,會員也接過代客上課委托案,跑腿者主要去聽課、點名、拿講義,不幫忙考試,一般收費兩小時500元,抄筆記再加價;最常見客戶因一兩個通識學分導致延遲畢業,不想花時間上課才委托聽課。
“教育部”無法可管 頂多校規處分
大學生懶得上課,付費請槍手“代上課”,因并無涉及舞弊,臺灣“教育部”目前無法可罰,也不能撤銷學生學位,只能請學校以校規處分;但若學校知情而不處理,“教育部”可在評鑒時扣學校分數。
臺灣“教育部高教司司長”黃雯玲聽聞有大學生請槍手“代上課”,直呼“此風不可長!”若學校知情,卻縱容這種行為,“教育部”雖無法可管,但可在學校評鑒時,針對教學表現部分扣分,畢竟“認真教學的老師怎么可能認不出學生?”
黃雯玲也提醒,既然有大學生已經繳學費,還寧愿花錢請人幫上課,顯示教師教學可能“有問題”,教師及學校都須思考,為何不能吸引學生來上課?應藉此反省教學內容。
師生冷漠 替身瞞天過海
大專生花錢找“替身”代上課一學期都不被識破,臺灣中部幾所大學教授和學生都表示“難以置信”,不是老師太混,就是同學關系太冷淡;也有大學生指花錢找替身“笨死了”,現在學校不太讓學生掛科,“逃課就好啦!”
臺灣逢甲大學國際貿易系教授楊明憲、弘光科大副校長易光輝都說,“微積分”是必修課,一定是專任老師上課,即使同學還不熟彼此,老師也不熟悉學生,同學仍有其它必修課,碰面機率頻繁,替身代課一學期都不被認出,“不太可能。”
亞洲大學設計學院黃同學說,大學重視“團體報告”、“分組討論”,上必修課都是同班同學,替身如何不被識破?
亞洲大學總務長朱界陽認為,找替身上課不只私立大學有,公立大學也曾發生,學生認為課程無聊,干脆去打工、找替身上課,最后被同學舉發。
中興大學周同學說,通識課較少點名,替身不易被發現,但通識課老師不太會“當”人,請人代上課實在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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