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7月30日消息 臺當局“內政部”30日修正發布“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許可辦法”,針對教育、藝文等專業人士發給1年效期多次入出境許可證,8月1日生效。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內政部”30日上午舉行部門事務會報,修正發布“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對于大陸優秀的教育、藝文和大眾傳播等專業人才赴臺從事專業活動,增訂可發給1年效期多次入出境許可證規定,并于今年8月1日生效。
據臺當局“移民署”統計,2012年上述3類專業人士申請赴臺的共計65000人次,現行辦法規定僅得申請單次入出境許可證,導致在臺行程無法連接的困擾。
臺“移民署”表示,未來放寬后,經臺“教育部”、“文化部”等主管單位審認,可發給專業人士1年效期并可多次入出境的許可證;大陸地區專業人士赴臺許可辦法除了增訂1年效期多次入出境許可證規定,其余如赴臺停留時間等皆按原規定。(中國臺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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