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2月10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2008年發生的張姓臺商桶尸案,被告謝國雄、孫偉倫今天被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分別依教唆殺人罪和共同殺人罪,各判處徒刑15年、11年,全案可上訴。
張姓臺商在菲律賓經營采礦,被喻為“鐵砂大亨”,2008年4月返臺后失蹤,家屬報警處理,同年7月間,臺檢方查獲與死者同為公司股東的被告謝國雄、王金蓮(通緝中)等涉案。
判決書說,被告因質疑張姓被害人挪用資金,拖延碼頭工程,雙方發生多次爭吵,因此萌生殺意,教唆孫偉倫和王金蓮的侄子王奎潤、王德然(通緝中)行兇。判決書指出,孫偉倫等被告將張姓被害人灌醉后,再用童軍繩勒斃,然后裝入大鐵桶,并灌入水泥,載往屏東林邊大排棄尸。
全案經張姓被害人家屬報警處理,警方于2008年7月前往林邊大排打撈桶尸上岸,并逮捕謝國雄、孫偉倫,高雄地方法院于去年底分別判處徒刑13年、10年2個月,并通緝王金蓮等3人。(中國臺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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