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0日電 2003年11月苗栗通霄巨豐爆竹工廠發生大爆炸,造成6死10傷的慘劇。工廠負責人宋信盛以及業者陳啟川,經法院一審審理判定賠償附近民宅損失金額,不過宋信盛卻潛逃,直到最近因為要看病才秘密回臺灣,卻在金門被捕。
據臺灣媒體報道,通霄大爆炸已經過了4年多,但一位林姓受害者的房子還到處留下爆炸過后的痕跡,不但鐵門欄桿凹陷,經過整修后的墻壁還是有些龜裂。林某當時也被爆炸威力波及,家里包括他在內共有3人受傷。
林某拿出臺“國稅局”苗栗分局的公文,證明林家果樹受損新臺幣117萬多,還有車子和房子的毀損索賠新臺幣2百多萬,現在只拿到三分之一。
受害者希望司法為他們主持公道,以早點拿到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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