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監委”發現,涉嫌收賄的4名“海巡署”高官考績都被打甲等以上高分。圖為海巡安檢人員查緝私煙畫面,與本案無關。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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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臺灣網3月31日消息 臺當局海巡官員收黑錢,考績竟然甲等!臺灣“監察院”近日調查臺海巡官員勾結私梟案件發現,數名高官泄漏緝私情資換取私梟百萬元新臺幣的“報馬仔”(報信)獎金,兩年前被檢調逮捕后,當年考績竟仍評為甲等!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監委”查出4名海巡官員包庇走私期間,連續3年考績都拿甲等,痛批“考績根本亂給!”但臺當局“海巡署”解釋因貪污官員“表現良好”,才會連3年拿甲等。
臺灣“監察院監委”楊美玲日前調查“海巡署情報處副處長”蘇漢霖等人涉及勾結私梟的案件,卻發現包括蘇漢霖、臺南市機動查緝隊分隊長許清榮中校、專員黃朝宗中校及查緝員李忠益等4人,從2006年底到前年6月間,泄漏查私煙情資換錢。臺軍事“高等法院”將3名軍官,判刑3年10個月到8年6個月不等,除許清榮退伍外,兩名軍官目前仍在職,蘇漢霖則在案發后緊急申請退休。
楊美玲指出,蘇漢霖涉嫌收黑錢的3年期間,不但考績全拿甲等,就連他當時因該案被以現行犯逮捕后,該年的考績仍拿甲;另3名涉案軍官連3年的考績,也都是甲等、優等。4人接受“監委”約談時,仍辯稱“會鑒定煙品,錢則是煙商給的加菜金”。楊美玲痛罵:“海巡署”根本沒有如實考核!
令楊美玲更氣憤的是,她向負責考績的臺海巡官員詢問時,對方說:收錢警官雖然“犯錯”,但平時工作表現良好、破案率、工作達標率都有。臺當局“海巡署”給臺灣“監察院”的書面回復文,稱涉案警官是“誤蹈法網”。“海巡署”昨回應臺灣媒體查證,說法依然與回復“監院”相同。
對此,臺灣政治大學政治系教授楊日青痛批,給貪污者打出甲等考績的官員,他的考績該被打丙等甚至丁等,為考核不實負責。臺灣“國防大學戰研所”前負責人扶臺興痛罵:“哪怕腐敗如滿清都還有一定的獎懲考核,這簡直是荒唐離譜!”(中國臺灣網 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