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20日電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綜合報道,昨天,臺當局“金管會”副主委吳當杰表示,目前已開戶的兩家陸資QDII,已向證交所申請額度,且資金已匯入,預計一個月內(nèi)必須匯入核準金額,否則額度就會被取消。至于是否已投入股市,屬于投資人自己的決策。
吳當杰指出,目前每支陸資QDII一次最多可申請匯入八千萬美元,證交所沒有規(guī)定要一次匯進來,但申請者必須在一個月內(nèi)把錢都匯入。除了兩家已申請的陸資QDII以外,目前還沒有第三家提出申請。
吳當杰強調(diào),雖然外界對設限陸資QDII投入臺股金額有意見,但初期這樣合理規(guī)范是有必要的。
金管會:必要時檢討QDII投資辦法
大陸合格境內(nèi)機構投資者(QDII)辦法公布后,外界質(zhì)疑對陸資限制過多,恐無法達到“招商引資”的效果。“金管會”副主委吳當杰昨日表示,QDII開放初期對其做合理的規(guī)范是必要的,未來將視QDII投資狀況和對市場影響,來進行必要的檢討。
根據(jù)“金管會”上周公布的QDII辦法,匯入投資臺灣地區(qū)證券之資金,采總量管制,總量限額不得超過5億美元,單一QDII核準匯入金額則不得逾8000萬美元,且禁止投資建筑開發(fā)業(yè)、營造業(yè)及不動產(chǎn)經(jīng)紀業(yè)和廣播電視業(yè)、廣播電視節(jié)目供應事業(yè)及電信業(yè)。
吳當杰強調(diào),初期做這樣的合理的規(guī)范是必要的,未來會和相關單位就投資和市場狀況做綜合判斷,檢討是否要進一步松綁。由于QDII辦法才剛發(fā)布,所以目前并沒有具體的檢討時間表。
陸資登臺先分行后參股周四明朗
臺當局“行政院”可望在今天核定兩岸銀行、證券及保險業(yè)務往來及投資許可辦法,昨天已要求“金管會”,周四至“行政院”會中報告,屆時陸資赴臺投資是否“先分行后參股”,采漸進式開放,可望明朗化。
臺灣公有銀行登陸是否“先分行、后參股”,大陸銀行赴臺是否先設辦事處滿2年,才能申設分行,其次再開放參股等,“金管會”堅不透露;稍早前,吳敦義曾表達希望采漸進方式對陸資開放,即第一步先設分行,未來適當時機再開放陸資赴臺參股,但對是否先設辦事處滿2年,才能申設分行,并未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