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4月1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陸委會今天(16日)表示,行政部門完全尊重“立法院”對于兩岸服貿協議的審查程序和結果,目前沒有重啟談判的準備。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范麗青今天針對服貿協議“先通過再磋商”等主張表示,兩岸沒有已簽協議重新談判的先例,兩岸兩會獲授權協商所達成協議的權威性,應該得到維護。
對此,臺灣陸委會今日晚間表示,臺當局提出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監督處理條例草案已送“立法院”審議。為使服貿協議在落實“立院”監督的前提下盡早生效,以提升臺灣經濟發展,監督條例與服貿協議的審查可以同時進行、并行不悖。
針對服貿是否重新談判,臺灣陸委會表示,行政部門也完全尊重“立法院”對于兩岸服貿協議的審查程序和結果,目前沒有重啟談判的準備。(中國臺灣網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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