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成立“提升議事運作專案小組”,研議修法改變議事運作模式。這項對原有朝野協商制度的修正之舉,自然受到民進黨和臺聯黨反彈,他們打出的旗號是反對國民黨“多數暴力”與“徹底獨裁”。
臺灣“立法院”的朝野協商制度建立多年,是是非非難以簡單定論。但有臺灣媒體的評論指出:“當初建立黨團協商制度的本意,是要促進議事和諧,提升議事效率,解決議事紛爭,用心良苦。不過,實施十五年來,朝野協商卻成為‘國會’議事效率不彰、立法功能不振、利益分贓橫行、密室政治當道的癥結。”
以今天“立法院”的政治結構而言,國民黨占據著過半的席次,如果改變現有的朝野協商制度,作為少數黨的民進黨和臺聯黨當然就會失去大半的發言權,“以小博大”的可能性不復存在。這顯然是民進黨和臺聯黨絕對不愿意看到的。
反之,既然國民黨通過選民的選票表決,成為了“立法院”的多數黨,那么自然應該享有更多的發言權,并承擔相應的責任與義務。如果連這最基本的一點都做不到,“立法院”就已經偏離了民主機制正常的軌道。
民主政治有一個基本的原則,“多數尊重少數”與“少數服從多數”。這當中,包含著“民主平等”與“多數決定”兩個“基因”。一方面,真理有時會掌握在少數人手里,多數尊重少數,也含有尊重實踐、尊重科學、尊重真理的意味;另一方面,多數人的主張一定是多數人的利益表達,少數服從多數,這是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的基石。在臺灣“立法院”現有的朝野協商制度下,我們經常看到的是“小黨霸凌大黨”、“少數綁架多數”。由此引發出的種種亂象,往往令人無語而茫然。
這究竟是臺灣特色的民主,還是臺灣民主的迷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