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16中國電影投資高峰論壇近日在海南舉行,導演馮小剛在出席論壇時指出,如今為了宣傳電影,瘋狂跑路演是勞民傷財。他說,“有時候帶演員15天、20天跑20多個城市,一個影廳50個人,主創上來就8個人,還有助理和宣傳團隊,面對電影院里那幾個廳走那么一下,勞民傷財。覺得累是一方面,另一面是效果很難說。現在跑廳就像天橋擺攤走江湖的方式,實在不可取。”
【點評】電影投資大,在上映之前做足宣傳功夫吸引更多觀眾走進影院,本來是正常的營銷活動。但近幾年,不少國產大片的排場是越來越大,有的甚至在首映之前搞個盛大的首映典禮,各路嘉賓還沒看電影就先把電影來夸。結果觀眾買票一看發現實際觀影體驗簡直和嘉賓的說法不是同一部電影,F在的國產片如果不請個把明星那簡直就不能開機,為了把明星效應充分發揮出來,跑廳搞路演就越來越流行了。在投資人看來,大部分觀眾就是沖著明星的那張臉才進影院的,因此讓明星多和觀眾互動,有利于提升影片的人氣。可惜,觀眾是會成長的,當年熱衷追星的青澀少年早晚會長大,再搞這一手就未必有效了。最終決定電影票房的不是明星、不是宣傳,而是質量。與其勞民傷財搞路演,不如回歸本質提高國產片的質量。
“新華字典”究竟屬于誰
【事件】日前,商務印書館以侵害其商標權及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將一家出版社告上法庭,后者出版了封面包裝與商務版《新華字典》近似的另一版本的《新華字典》。
【點評】幾乎每一個中國人識字之初都曾有過翻《新華字典》的經歷。作為專業的辭書出版社,商務印書館的字典類圖書以編校質量好、權威性強而著稱。讀者購買《新華字典》沖的就是商務印書館這塊金字招牌,《新華字典》等辭書也因此銷量巨大,是名副其實的“國民工具書”。但《新華字典》因此也成為侵權盜版的目標。據不完全統計,至少有30家出版社出版了上百種書名包含“新華字典”字樣的辭書。此次這家成為被告的出版社認為,“新華字典”是國家主導的項目,“新華字典”是辭書的通用名稱,因此誰都可以用。但顯然大家心里都清楚,用“新華字典”四個字是“搭便車”,目的是誤導讀者。商務印書館是“新華字典”的首創者,也是數十年來不斷更新版本的維護者,理應享有商標權,但出版社并沒有及時申請注冊“新華字典”為馳名商標,從而給別人留下了鉆空子的機會。這也提醒文化行業的從業者,除了要高度重視著作權之外,還要注意保護好自己的商標權,還沒去注冊的,應趕快亡羊補牢。
(張 賀)
《 人民日報 》( 2016年10月27日 19 版)
[責任編輯: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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