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11屆音樂風云榜年度盛典”發布會在京舉行,連任主席的那英談到近期人氣暴漲的旭日陽剛時,直言他們還不夠格入圍,她說,“他們現在還沒到那個級別,不能入圍,我也不是從草根出發第二天就拿到最佳女歌手獎的,不過我希望他們以后能有這個機會。”(3月1日《法制晚報》)
那英真是直性子的女人,出名這么久還不懂如何委婉陳詞。不出意料的話,“那英拒絕旭日陽剛入圍音樂風云榜”的消息,勢必又要在網絡惹起波瀾,讓那英再次成為網友炮轟目標。比如有人已在指責那英歧視農民工,還有人說她高高在上,不知草根艱辛,甚至有人抖她的老底:也是街頭賣藝起家的,為何作踐旭日陽剛……
平心靜氣觀之,那英的“級別論”其實無關乎歧視旭日陽剛,也無關乎知名明星傲慢等等,她只是重申了一個常識而已,即任何一個行業的評比活動,都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準入門檻。只有如此,才能保證評比活動的權威性和公平性。
具體到旭日陽剛,他們雖然很受網友熱捧,最近也開始走紅,但要看到的是,他們目前畢竟沒有推出自己的音樂作品,不過是在翻唱別人的歌曲。準確說,稱他們為“音樂人”還屬勉強,頂多算音樂愛好者。
如果因為他們是農民工,就網開一面讓他們入圍音樂風云榜,自然很是迎合網友好惡,博得掌聲一片,但音樂風云榜的專業性如何體現,對其他參評的音樂人又是否公平?這道理很簡單,就好比不能因為某考生身殘志堅考上了大學,就要出于同情草根的樸素情感,讓他碩士博士連讀,而不論他是否具有從事學術研究的基本素質。
國人是很善于道德化生存的,習慣于這樣認知:因為同情弱勢群體的艱難打拼,所以覺得應該不問條件地給予無微不至的呵護,誰不這樣做,就要被貼上不道德的標簽予以批判。網友就是帶著這種慣性思維看待旭日陽剛和那英的“級別論”,而沒有了起碼的專業意識。
這起風波和之前汪峰出于維護著作權禁止旭日陽剛唱《春天里》遭謾罵事件,其實是如出一轍的,都是把本來屬于規則范疇的事件,泛化成了道德事件,并且樹立起一個讓人啼笑皆非的標準:誰跟旭日陽剛“過不去”,誰就是道德意義上的壞人,應該口誅筆伐之。這一方面說明很多網民的可愛,另一方面則說明他們的不成熟乃至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