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央網絡報》今日發表透視集文章指出,臺灣空氣污染嚴重,臺當局“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兩年后如果沒有改善,我辭職下臺。”這話聽了頗有豪氣,但兩年期限一到,空氣依然污濁,他下臺于民眾何益?而且這兩年里,民眾還不能責難他,因為時間未到。
另一個類似的例子,去年“8.15”大停電事情爆發后,因民進黨堅持反核,卻又沒能力解決缺電問題,電費漲價便成為民眾普遍的恐慌,相關官員說:“明年4月前不漲電價。”眼看期限就要到了,臺當局“經濟部”官員立即改口說“10月前不漲電價”。從4月改到10月,就有可能從10月改到年底或后年。缺電問題未解,官員便會不斷向民眾借時間,反正“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民眾只好繼續受罪受苦。
這種騙人的政治話術,成為官員推卸責任慣有伎倆,蔡英文是個中翹楚,她眼看民怨四起,政策百病叢生,便聲稱“我身為臺灣地區領導人和民進黨主席,一切問題,我負責。”
負責的前提是具備解決問題的能力和誠意,沒能力和誠意,所謂“我負責”,便是謊話,不過是為了權力不不致失去罷了。
辭職下臺又如何?官位本來就不是私產,更何況離開這個位置,還會有其它很多位置,這情況常見于官場中。低薪問題,“一例一休”問題,正在臺灣如沸水般翻騰,但身為臺當局“行政院院長”的賴清德竟說:“薪水少領是做功德。”又說:“工作少,正好可以和全家外出旅行。”有這種不負責的官員,民眾會有好日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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