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前,《波茨坦公告》敲響了日本軍國主義的喪鐘。長期以來,日本右翼勢力仇視《波茨坦公告》,詆毀其國際法地位,試圖抹殺其歷史影響。安倍政府更是明里暗里挑戰《波茨坦公告》的基本內容及其精神。在此背景下,重申和堅持《波茨坦公告》精神,對于維護地區和世界的和平穩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第一,《波茨坦公告》的邏輯鏈條不容割裂。《波茨坦公告》繼承了1943年《開羅宣言》的主要內容,并在第八條明確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二者構成對日處置和戰后秩序的重要法律基礎。1945年,日本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并在《日本投降書》第一條和第六條中均宣示“承擔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之義務”。1972年,日本政府在《中日聯合聲明》中又重申“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因此,無論從國際法還是中日關系角度,《波茨坦公告》都是日本必須遵守的重要國際法文書。
第二,國際社會對日本侵略歷史的定性不容翻案。《波茨坦公告》繼承了《開羅宣言》,后者確認了日本發動的對華戰爭和太平洋戰爭的侵略性質,前者為對日處置確立了各項原則和立場,是對日本侵略者的最后一擊,同時也是為了防范日本再走侵略之路。此外,體現了《波茨坦公告》原則和精神的《聯合國憲章》在其“敵國條款”中也明白無誤地把“敵國”即日、德、意等國發動戰爭的行為定性為“侵略”、其政策定性為“侵略政策”。
第三,戰后日本軍國主義不應有立足之地。徹底清算日本軍國主義,消除軍國主義產生的土壤,防止軍國主義卷土重來再次禍害世界,是《波茨坦公告》的要旨,這也是戰后亞太地區和平國際秩序的基礎。
第四,日本解禁“集體自衛權”是倒行逆施。《波茨坦公告》全部13條的內容,可以歸結為一點:從能力、制度、思想等方面鏟除日本再次發動戰爭的可能性。這一精神反映在《聯合國憲章》中,體現在日本“和平憲法”里。安倍政府重新解釋憲法,解禁“集體自衛權”,就是要重拾“戰爭權”。
第五,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制造麻煩是對《波茨坦公告》的背棄。《波茨坦公告》第八條在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之后,緊接著再次明確“日本之主權必將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這既重申了《開羅宣言》所提出的日本所竊取于中國的包括臺灣在內的領土必須歸還中國,又規定了日本主權所及范圍,因此構成解決釣魚島歸屬問題的法律基礎。
對照上述五點,可以看出,日本右翼勢力和安倍政府貶低《波茨坦公告》對日本的國際法約束,否認和歪曲二戰定性,為軍國主義招魂,加緊解禁“集體自衛權”,繼續在釣魚島問題上制造緊張,已經到了偏執的程度。上述政治勢力在《波茨坦公告》問題上的奇談怪論,與其否認、美化日本侵略戰爭的一貫言行如出一轍。這種歷史偏執已對地區和國際和平穩定造成威脅,值得高度警惕。在二戰勝利70周年之際,重溫《波茨坦公告》的內容和意義,在更廣范圍內傳播其精神,有助于防止日本右翼偏執病的蔓延和失控。
(作者為國際問題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