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打拐出現了一些新態勢。
過去找孩子,上街貼啟事,四處去尋找,費時費力,效果不好。如今,有了新技術、新手段、新力量,解救了越來越多的被拐賣兒童。
新技術方面,國家建立了打拐DNA信息系統,通過基因“身份證”的比對,已經讓3500多名被拐的孩子找到了回家的路;一些民間的尋子團體利用大數據這一新手段,建立尋親的資料庫,有的甚至一分鐘就能幫助找到親人;打拐的新力量就是遍布各地的志愿者,僅“寶貝回家”一家網站,就聚起了10萬志愿者大軍。那么多陌生人幫助找孩子,這在以前根本不可想象。綜合起來看,可以說是發動了一場打拐的人民戰爭。
然而,打拐工作任重道遠,還有不足。比如,朋友圈中,不時有人轉發“采集新生兒DNA有利于打拐”的信息,說明大家渴望運用更新的技術,來遏制拐賣犯罪。比如,前幾天一部熱映的電影中,一句“失蹤24小時后才能立案”的表述,讓很多家長感到難以理解,盡管后來媒體澄清,這說法不對,但家長的疑慮依然透露出對于打拐流程進一步優化的期盼。
這種新渴望、新期盼,要求在新態勢下,打拐工作的再次升級。
這兩天,一則新聞引發熱議。10月27日公布的刑法修正案草案表示,無論收買方如何對待被拐賣的兒童,一律作出犯罪評價。賣孩子,是犯罪,買孩子,也是。這一點意義重大,因為掐住了需求側,就能反制供給端。這是對打拐工作最強大的法律支援,也是國家給予拐賣行為以釜底抽薪式的頂層設計。
十八屆四中全會將依法治國提升到了國家戰略層面,這對于打拐工作來說,可謂是站到了新起點上。
下一步,就應在法治的框架下,繼續整合各方資源,把打拐工作提升到更高級的版本,讓沖鋒陷陣的公安干警、鍥而不舍的志愿者、肩負道義的新聞媒體,還有千千萬萬的你我他,共同護送我們的孩子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