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臺灣網
2017年09月01日 08:53:00A
去年12月臺灣“立法院”修正“勞基法”,采“一例一休”制,至今已10個月。臺灣《中國時報》今日發表社論文章指出,貿然實施后,形成企業主與員工同受其害,勞、資與社會一起受損的“三輸”結局,而且傷害持續擴大中。應立即暫!耙焕恍荨睂嵤,避免繼續傷害經濟與產業。臺灣經濟必然朝知識經濟、創新經濟靠攏,只對“勞基法”修修補補,已難適應現況、更甭提未來的需要。蔡當局真要“前瞻”,就該廢了這部“勞基法”。
社論摘編如下:
去年12月臺灣“立法院”修正“勞基法”,采“一例一休”制,至今已10個月!傲⒎ā鼻埃髽I界就同聲反對,學界與輿論也呼吁蔡當局要慎重,但民進黨當局執意而為。貿然實施后,卻形成企業主與員工同受其害,勞、資與社會一起受損的“三輸”結局,而且傷害持續擴大中。我們再次呼吁臺當局“行政院”,應立即暫!耙焕恍荨钡膶嵤,然后通盤檢討“勞基法”,依據不同產業與工作型態的需求,訂定不同的“勞動法令”。至少,服務業應停止適用“勞基法”,另定“勞動法令”。
年初“一例一休”開始實施后,就紛紛傳出企業因成本增加過大,人力調度困難,不得不把新投資移往島外,小企業或店鋪就決定直接歇業。最新案例是島內最大化妝品容器制造廠,因“一例一休”導致人事成本大增,碰上急單更面臨員工不能加班,趕不出貨的困擾,決定把新廠投資移往美國。
據加興企業的說法,該公司早在10年前就已實施周休二日,勞資關系一向融洽;但“一例一休”后全部“破功”:成本增加事小,人力調配困難事大。幾乎所有企業都有所謂的淡旺季,也偶爾會碰上急單,過去都靠勞資和諧下的加班彈性順利因應,但“一例一休”的僵硬規定,讓企業與勞工雙雙失去彈性空間,企業難以運作。因此只好把新廠投資外移。
臺灣投資環境惡化,原因很多,如對外經貿關系難以突破,出口競爭力衰退、供電風險與環評風險提高、行政效率不佳等,但“一例一休”造成的勞動市場僵化,卻是島內企業、歐美商會一再反映的問題。最重要的是,其他問題未必短期能解,“一例一休”問題的解決,卻在當局“一念之間”,只要臺當局“行政院”放下面子、愿意認錯,政策就可以改變?梢哉f,這項影響企業投資意愿的重大問題,一夕可解。
近日有媒體報道,臺南市長賴清德將北上“組閣”,“組閣”后首要任務是放棄錯誤的“一例一休”。蔡英文辦公室迅速否認了“內閣”改組之說,但傳言也顯示了綠營內部派系較勁的問題,似有派系深感“一例一休”對經濟、產業與勞資的傷害,希望換“閣揆”解決;7月賴清德受訪時也說,如果“一例一休”不能以解釋令方式解決,就應該考慮“修法”!耙焕恍荨币殉蔀榫G營派系較勁的指標議題,但看來暫時是個僵局,只是企業何辜?勞工何辜?
我們已多次論述“一例一休”的荒謬錯誤,“勞基法”制定于30多年前,當時經濟以生產為主,服務微不足道,一部用來規范工廠生產線勞工權益的“法令”,放在今日服務業、知識經濟時代,顯然不合時宜,此錯誤一。
妄想以一部“勞基法”規范所有產業與企業,從傳統工廠到科技廠、從時工制到責任制、從制造業到金融業、服務業再到網絡經濟,顯然不可能,此錯誤二。
更重要的是,全球近10多年來,所有先進地區修改勞工“法令”,無一例外都朝松綁、彈性化邁進;不論是工時帳戶制,或排除彈性與責任制工作者適用,甚至對一定位階與所得以上者排除適用,各地區都盡量授權讓勞資雙方協商,避免以僵化、無彈性的規定,一體適用所有產業與企業。只有臺灣的“一例一休”反向操作,讓勞動市場更僵化、勞資雙方更無彈性,此錯誤三。
我們再次呼吁蔡當局:應立即暫停“一例一休”實施,避免繼續傷害經濟與產業。臺當局“行政院”希望以解釋令方式解決此問題,林全更認為問題是在“執法”,而非“法律”,但這是錯誤的認知,也是不可行的方式;解釋令只能對某些特殊情況作例外處理,但“一例一休”的影響與傷害是整體企業與勞動市場,解釋令絕非治本之道。
新投資外移的企業,恐怕再也不會回來了,“一例一休”對經濟成長及就業機會的增加,已造成長期而深遠的傷害。當前第一要務是止血,立即停止實施“一例一休”。為臺灣長期經濟與產業發展計,則應通盤修正“勞基法”,根據不同的產業、工作性質,訂定不同的勞工保護“法令”。
臺灣經濟必然朝知識經濟、創新經濟靠攏,30多年前的“工廠經濟”重要性逐漸遞減,甚至制造業都將網絡經濟化,生產線的概念與傳統制造業完全不同,工作型態也大異其趣,自然不宜適用舊“勞基法”。只對“勞基法”修修補補,已難適應現況、更甭提未來的需要。蔡當局真要“前瞻”,就該廢了這部“勞基法”。
責任編輯: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