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是2014年3月“反服貿學運”的產物。當時一些反服貿人士以國民黨當局與大陸協商服貿協議時“未公開相關資訊”、是“黑箱作業”為由,要求制定監督兩岸協商過程及兩岸協議的法案,并獲得民進黨全力支持,一時間在島內掀起風浪。為盡快結束反服貿學生對“立法院”的占領,馬英九當局不得不做出“先訂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再審查兩岸服貿協議”的承諾。
事實上,兩岸間大多數已經生效的協議都給兩岸帶來了看得見的利益。自2008年6月以來,兩岸兩會在“九二共識”基礎上恢復協商,先后舉行了11次會談,簽署了23項協議,內容覆蓋兩岸經貿、通航、共同打擊犯罪、食品安全、醫藥衛生等多個領域。去年8月,海協會會長陳德銘曾舉例說,兩岸空運客運航班數每周已經達到890班,大陸居民赴臺旅游總人數已經超過1200萬人次,有力地拉動了臺灣的內需市場,給島內眾多行業帶來發展機會和經濟效益。兩岸警方合作打擊電信詐騙案件累計1萬余起。截至2015年6月底,大陸累計從臺灣進口、享受ECFA關稅優惠的貨物達到411.7億美元,減免關稅153.7億元人民幣。其中不乏臺灣中小企業和民眾直接受益的產品,比如生鮮農產品、農副產品加工品、汽車零部件、家用電器、內衣、箱包等。
有學者指出,無論從大陸的經濟體量還是協議實質內容而言,兩岸簽署的幾乎每一項協議對大陸而言都是“重大讓利”,對臺而言則是“重大獲利”。以去年簽署的“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為例,臺“財政部”內部評估,簽署兩岸租稅協議可為臺商減輕稅負39億元新臺幣,并使臺灣稅收凈增81億元至133億元新臺幣。至于兩岸正在商簽的“貨貿協議”,按照臺灣“經濟部”委托智庫所作的研究分析,雙方簽署貨貿協議后,臺灣經濟成長率將提高1.63個百分點,增加就業約25.2萬人。馬英九當局最后一任“行政院長”張善政不久前接受媒體專訪時強調,從貨貿談判“上半場”來看,“臺方拿得多,特別是在面板部分,談得比韓國與大陸簽訂的FTA還好”,他表示希望維持住這個“香火”,不要一切歸零。
“相反,臺灣那點經濟對我們并不那么重要”,全國臺灣研究會副秘書長楊立憲對《環球時報》說,這么多年,年年臺灣對大陸貿易順差上千億人民幣,去年臺灣的GDP增長不到1%,如果沒有這個順差,沒有大陸支持,它的經濟肯定是負增長了。所以在簽署兩岸合作協議方面,“我們當然沒有它們迫切”。【環球時報駐臺北特約記者 蕭師言 環球時報特約記者 李俊峰 環球時報記者 張旺 林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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