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5月30日福州消息 臺灣學生在省內就業與大陸畢業生在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福建省教育廳27日發出通知,要求將做好臺灣學生就業工作視同解決特殊群體畢業生的就業工作。
根據通知,在福建省高校就讀的臺灣學生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可以自主應聘或受雇到省內的國有企業和各類公有制經濟組織就業,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臺灣學生,可以通過參加公開招聘應聘到省內的事業單位就業。
今年有臺灣學生的高校,在畢業生離校前要組織一次政策宣講會,對涉及臺灣學生切身利益的相關就業政策進行重點解讀,讓每一位臺灣學生了解其在大陸就業法律法規和政策,了解辦理就業程序的路線圖。要摸清本校臺灣學生底數,建立相應的臺灣學生就業信息數據庫,相關工作要責任落實到院系、職能部門和有關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臺灣學生在福建省就業的法律、政策規定、申請程序和就業手續的辦理程序。
據統計,今年福建省高校有300多名臺灣學生完成大學學業。(中國臺灣網福建省臺辦通訊員 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