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日前發布報告稱,根據對轄區1000多家出口企業的調查,去年有近四成的出口企業受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響,出口貿易直接損失逾160億美元。
近期,山東檢驗檢疫局組織開展2011年度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對出口企業影響的問卷調查,從轄區隨機抽取1035家出口企業,分為七大行業,從企業所屬行業、地區、性質、規模、出口國別、貿易損失、技術性貿易措施的表現形式等角度分析了企業遭遇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情況。
根據調查結果推算,2011年我省有38.94%的出口企業受到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響,高于全國平均比例3.74個百分點;全年出口貿易直接損失總額約163.86億美元,比2010年增長58.75億美元,占同期出口額的13.02%。
據介紹,技術性貿易措施通常表現為產品安全、動植物檢疫、農獸藥殘留限量、環保、包裝及包裝材料、技術標準、認證認可等具體項目要求。調查顯示,自2008年起,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已成為繼匯率之后影響企業出口的第二大國際貿易障礙。
從調查情況看,我省出口企業受歐盟、美國、日本的技術性貿易措施影響最大。參與調查企業遭受歐、美、日具體技術性貿易措施的項數分別為1125個、867個和536個,合計約占調查企業遭受技術性貿易措施總項數的55.5%。
從受影響企業的地域分布來看,濟寧、聊城、日照、棗莊、德州、濰坊、泰安和臨沂等8個地區企業受影響比例較高,均超過50%。其中,濟寧和聊城地區受影響比例最高,分別達到97.14%和86.96%;威海、煙臺、青島三地企業受影響比例較低。
從不同類別的企業來看,農食產品類、機電儀器類和紡織鞋帽類企業遭遇的具體技術性貿易措施項數最多,分別為1274個、996個和849個,占總數目的27.94%、21.85%和18.62%。
抽樣還顯示,主要貿易伙伴影響我省農食類產品出口的技術性貿易措施類型主要集中在重金屬等有害物質限量、農獸藥殘留限量、微生物指標、食品添加劑等方面的要求;機電儀器類企業主要集中在認證、技術標準、標簽和標識等方面的要求;紡織鞋帽類企業主要集中在有毒有害物質限量、特殊的檢驗、產品的人身安全、認證、環保等方面的要求。
山東檢驗檢疫局法制處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與關稅、匯率等傳統的貿易保護措施相比,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更具有隱蔽性和一定程度的合理性。因此,企業對構成貿易壁壘的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應學會以WTO規則予以交涉,對合理的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則要注重吸收、消化。同時,加大科研創新投入,改善產品結構,實施多元化的市場戰略,通過對外直接投資等方式,規避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