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是全國第19個“防治碘缺乏病日”。 14日上午,省暨合肥市衛生部門、鹽業部門在合肥開展了堅持科學補碘、預防碘缺乏病的現場活動。記者從省衛生廳獲悉,在非高碘地區,安徽省將堅持推行食用合格碘鹽,同時對食用鹽碘含量實行動態調整機制。
碘缺乏病是由于自然環境缺碘使機體攝入碘不足所致的一系列損害,正常人碘攝入不足時,除可能引發地方性甲狀腺腫(大脖子病)、地方性克汀病、地方性亞臨床型克汀病等,最主要危害是影響胎兒腦發育,可導致兒童智力和體格發育遲滯或永久障礙,也可導致流產、死產、先天畸形等。
碘缺乏病曾是嚴重危害我省百姓身體健康的主要地方病之一。據上世紀50年代初流行病學調查,我省山區人群地方性甲狀腺腫患病率平均為53.7%,通過在病區廣泛實行食鹽加碘等防控措施,1987年全省實現基本控制地甲病和地克病的目標。1996年實施全民普食碘鹽。 2010年,以縣為單位,全省105個縣(區)全部達到了消除碘缺乏病標準,已連續26年未發現新發地方性克汀病病例。 2011年,全省共監測了105個縣(市、區)的825個鄉鎮、3037個行政村30762份居民戶家庭食用鹽,碘鹽覆蓋率、碘鹽合格率和合格碘鹽食用率分別達到99.63%、99.07%、98.71%。
自2011年3月15日起,我省食用鹽的含碘量從35㎎/㎏調整至25㎎/㎏。省衛生廳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說,由于碘缺乏病是地球物理化學性疾病,自然環境缺碘因素很難通過人為干預而改變,因此,在大別山區、皖南山區、江南一帶等非高碘地區,我省仍將堅持推行食用合格碘鹽。同時,會充分考慮我省居民的碘營養需求、當前的碘營養狀況、居民每人每日食鹽攝入量等各種因素及其變化趨勢,不斷進行碘營養監測,并根據監測結果進行調整,確保我省居民的碘攝入量處于合理的水平。 (記者 王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