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全區農村救助保障機制,增強農村居民抵御災害風險能力,今年廣西財政繼續籌集資金1億元,支持開展全區農村住房政策保險工作,并對出資模式、賠付標準和賠償款支付流程等進行相應調整。
一是調整了保費出資模式。今年農村住房政策性保險采取政府出資參保與農民自愿選擇參保相結合的形式,即在政府統一出資(10元)為全區農村住房購買政策性保險的基礎上,農戶還可自愿出資購買政策性保險,農戶繳納保費每戶2元,每戶保費共為12元。農戶可視自身房屋牢固程度自愿選擇是否另外繳納保費2元。
二是提高了保險賠付標準。被保險人房屋遭受全部損失時,沒有繳納2元(即保費為每戶10元)保費的農戶可獲得最高賠付金額15000元,比2011年每戶10000元增加5000元;繳納了2元保費的農戶(即保費為每戶12元)可獲得最高賠付金額每戶18000元;保險房屋內的房間、客廳等部分建筑單間完全倒塌時,每間賠付金額2500元,比2011年1600元增加900元。
三是改變了賠償款支付流程。為更加彰顯農村住房政策性保險利農惠農實效,提高倒房農戶自救自建積極性,2012年農村住房政策性保險賠償款不再經由各市縣民政部門暫時代管和支付,改由承保公司各分支機構直接支付給被保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