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和商務部近日聯合發布《2012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公告》稱,持有2012年小麥、玉米、稻谷及大米、食糖、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的最終用戶,當年未就全部配額數量簽訂進口合同,或已簽訂進口合同但預計年底前無法從始發港出運的,均應將其持有的關稅配額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還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發改委、商務廳(外經貿廳)。發改委、商務部將對交還的配額進行再分配。
公告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發改委、商務廳(外經貿廳)對申請者的申請進行初步審核后,于9月1日開始將符合條件的申請通過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計算機管理系統分別進行申報,并于9月20日前將申請按時間順序匯總后,以書面形式分別上報國家發改委、商務部。發改委、商務部按照網上申報的順序對用戶交回的配額進行再分配。10月1日前將關稅配額再分配的結果通知到最終用戶。
公告顯示,對最終用戶9月15日前沒有交還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的配額,發改委、商務部在分配下一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時按比例相應扣減。(倪銘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