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剛剛結束的德班氣候大會上,歐盟氣候談判代表重申,歐盟在2012年對歐盟和進入歐盟空域的國際航空運輸征收“碳稅”的決定不可更改。對此,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副秘書長柴海波日前表示,中方月內將向德國法院提起訴訟。由于碳稅真正開始支付是在2013年初,中國政府和國內航企與歐盟斡旋的空間依然存在。
歐盟對航空業征收碳稅從明年1月1日開始計算,所有降落在歐盟機場的航班,均要為航班全程飛行額外支付一筆航空碳稅。中航協方面預計,2012年中國航空公司將因此增加8億元人民幣的成本。此前,中航協已與國航、東航、南航、海航四家航企代表達成共識,將共同起訴歐盟,一旦進入法律程序,在訴訟期間,歐盟將無法對起訴的中國航企征收碳稅。
根據歐盟擬定的方案,整個國際航空業的碳排放配額將以2004年至2006年的年平均排放量為基數,到2014年排放配額的上限將逐步縮減至基數的95%。由于歐美老牌航空公司的機隊擴張慢,老舊飛機多,可以很容易實現碳排放的總量下降。而中國民航正是在2006年之后進入快速擴張期,飛機平均機齡很低,在需要繼續擴大運力滿足國際出行量增長的背景下,碳排放總量要在2006年較低基數水平再下降絕無可能,因而將被迫成為繳納碳稅的大戶。
歐盟強征碳稅也遭到美國、俄羅斯、印度、巴西、南非、日本等國的強烈反對。2009年12月,美國航空運輸協會和三家美國航空公司在倫敦法院起訴了歐盟的這一決定,預計明年年初歐洲法院將作出判決。
業界分析,中方參照美國訴訟的結果,在稍晚時候再提起訴訟是比較穩妥的應對舉措。不過,訴訟只是中國反對歐盟航空碳交易機制的一種方式,政府間協商也是重要途徑。(記者 涂露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