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綜援計劃下的社區生活補助金,由10月1日起,每月金額將由現時的120元(港元,下同)增加至250元,并擴大適用范圍,19萬名受助人受惠。
報道說,新安排是落實財政司司長2011年2月公布財政預算案宣布的措施。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稱,新安排進一步支援殘疾或健康欠佳人士和長者,是特區政府關懷和致力改善綜援網內弱勢受助人福祉的又一措施。
社區生活補助金原只發放予殘疾程度達百分之百或需要經常護理而非居于院舍的受助人,這是考慮到他們在社區生活可能引致較多開支。在新安排下,殘疾屬非嚴重程度、健康欠佳或年老,而且不是居于院舍的綜援受助人,由10月1日起,也可獲發社區生活補助金。
新安排預計惠及19萬名受助人,每年額外開支約5.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