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報披露存在三大問題;將加強對問題較多的會計師事務所現場檢查
中國證監會會計部昨日發布《2011年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監管報告》。從2011年年報披露的總體情況看,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披露質量仍存在進一步提高的空間。但《報告》指出部分公司年報存在簡單錯誤。對此,報告表示,監管部門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并將有針對性地加強對執業質量問題較多的會計師事務所的現場檢查和處罰力度。
報告指出,從2011年年報披露的總體情況看,上市公司對企業會計準則的理解和運用能力進一步增強,對重要交易的信息披露更加充分。但是,從年報披露細節看,財務信息披露質量仍存在進一步提高的空間,主要包括如下三個方面:
一是部分公司年報存在簡單錯誤,影響了年報信息的嚴肅性。一些公司在年報披露中存在報表項目與附注信息勾稽關系不正確、報表項目串行、涉及金額的項目數字正負號相反、賬齡分析表未及時更新、財務信息與非財務信息相互矛盾等簡單錯誤。 同時,相當數量的公司并不重視以前年度可比信息的披露,可比信息與上年度法定報表數字存在差別,難以與本期信息對照閱讀。
“這些簡單錯誤的存在不僅可能誤導報表使用者,也是部分公司財務信息被質疑的一個重要原因。”報告說。
二是重要會計政策披露未體現企業特點,對使用者評判公司財務信息的有用性有待提升。目前,照搬照抄會計準則規定的情況仍然比較普遍,投資者真正想了解和看到的體現公司業務特點的會計政策披露較少,報表使用者無法知悉公司的實際會計處理情況。
三是部分公司報表項目列示較為機械,有些項目未完全反映經濟實質。部分企業在財務報表列報方面受舊有會計制度體系的影響較大,仍比較機械地理解和執行準則。
在年報分析中,監管部門發現,對于個別重要會計處理問題,實務操作中處理方法仍存在不一致,需要進一步研究。例如,目前上市房地產公司均結合準則的原則性規定確定了自身的收入確認政策,但這些政策反映的收入確認時點差異很大,影響了不同房地產公司間收入的可比性。
對于年報披露中存在的問題,報告稱,年報分析中發現的部分問題如果經核實屬于違背準則處理規定,導致財務報告不能如實反映上市公司經濟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同時,將有針對性地加強對執業質量問題較多的會計師事務所的現場檢查和處罰力度,督促會計師事務所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質量控制體系,提高執業質量。
證券時報記者 鄭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