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368名臺胞申領臺灣居民居住證
8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fā)布關于印發(f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fā)放辦法》的通知,并于9月1日正式實施。制定實施臺胞居住證政策,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對臺工作重要思想的重大舉措,是踐行“兩岸一家親”理念的具體體現,以便基本實現臺灣居民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與大陸居民“同等待遇”。在江西省公安廳等職能部門積極推進、江西省臺辦等部門積極配合下,江西省臺胞申領臺灣居民居住證工作進展有序,截至9月19日,已有368名臺胞申領臺灣居民居住證。